成都醫學院2025年11月公開招聘事業編制輔導員筆試查分結果及面試資格審查有關事項公告
根據《成都醫學院2025年11月公開招聘事業編制輔導員公告》,現將筆試查分結果及參加面試資格審查人員名單(詳見附件)、面試資格審查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參加面試資格審查人員的確定原則
根據各具體招聘崗位參考人員筆試總成績及招聘名額,從高分到低分按5:1的比例確定面試資格審查人員,筆試最低分數線為60分。
二、面試資格審查時間、地點
時間:2025年12月1日至2025年12月2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地點:成都市新都區新都大道783號成都醫學院新都校區行政樓510辦公室。
三、注意事項
(一)請參加面試資格審查的人員本人按照規定的時間帶上以下材料到指定地點辦理面試資格審查手續:
1.《報考信息表》2份(請在報名網站上自行打印并按要求張貼近期2寸免冠證件照片);
2.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1份;
3.有效的學位證、畢業證原件和復印件各1份。
留學人員應持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學歷、學位參加資格審查。留學期間所學專業未列入國家教育行政部門頒布的學科專業目錄的,可按《關于進一步規范省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工作的通知》(川人辦發〔2009〕457號)規定由我單位邀請第三方進行專業認定(認定費用由報考者承擔),認定與招聘專業為相似專業的視為專業條件合格。
4.報考者組織關系所在黨組織出具的政治面貌證明原件(出具時間應在近3月內);
5.在職人員需提供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原件;
6.高校人事部門出具的一年及以上高校輔導員工作經歷證明原件(證明應注明工作崗位為“輔導員”,同時注明輔導員崗位工作的起始、終止時間)。
凡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資格審查不予通過,責任由報考者自負。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證件和證明以及未按時參加資格審查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
(二)面試資格審查中產生的空額,按筆試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等額遞補。遞補人員,由成都醫學院根據報考人員在《報考信息表》上所留聯系電話直接通知其在規定的時間、地點進行資格審查。因報考人員聯系電話留錯或不暢通導致不能遞補參加面試資格審查的,視為自行放棄,責任自負。
(三)通過面試資格審查并按川發改價格規〔2023〕473號文件規定繳納了80元面試費的面試人員,由成都醫學院發放《面試通知書》。請按《面試通知書》上規定的面試時間及地點參加面試。
咨詢電話:028-62739221。
附件:《成都醫學院2025年11月公開招聘事業編制輔導員筆試查分結果及面試資格審查人員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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