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民族大學關于2026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資格復審有關事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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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heling1782426
時間:2025-12-03
根據《內蒙古自治區2026年度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以下簡稱《招聘公告》),現將內蒙古民族大學2026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資格復審相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資格復審時間及地點
詳見附件1:《資格復審時間及地點安排表》
二、資格復審要求
考生可登錄報名網站查詢成績及進入資格復審情況。凡進入資格復審范圍人員,按《招聘公告》及本公告要求,打印《報名登記表》、攜帶有關證書、證件、證明原件及復印件等,在規定時間到指定地點參加資格復審。凡未在規定時間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自動放棄,取消其面試資格。
三、資格復審需提供材料清單
1.考生誠信承諾書(見附件2,需打印后本人親筆簽名);
2.《報名登記表》(需自行從報名網站下載并打印,本人親筆簽名);
3.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4.大學起所有教育階段的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2026年應屆畢業生未頒發畢業證書、學位證書的,須提供加蓋學院(系)和研究生院(處)公章的學歷學位證明原件(具體格式見附件3)、《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https://www.chsi.com.cn);非應屆畢業生還須提供有效期內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https://www.chsi.com.cn);
留學回國人員以留學取得學歷、學位應聘的,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及所學專業課程表、成績單等材料或其他有關證明材料原件;
5.應聘“高校畢業生”崗位的2024年度、2025年度普通高等院校畢業生,須提供畢業院校(系、院、部)或檔案保管部門開具的檔案存放證明,并明確存放時間;
6.應聘人員屬于在編的機關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在參加資格復審時,應提交已過試用期、最低服務年限的證明材料、所在單位同意報考證明。其他簽有勞動合同(聘用合同)的,須提交本人所在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同意報考證明見附件4)
7.招聘公告和《崗位需求表》中明確的其他能夠佐證本人報考資格的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報考音樂學院專任教師崗位、美術與設計學院專任教師崗位的考生需提供崗位要求的方向證明)
四、注意事項
1.對資格復審后出現缺額的崗位,從達到筆試最低合格分數線的報考人員中,按照報考崗位筆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遞補次數以《內蒙古自治區2026年度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規定為準),并由內蒙古民族大學電話通知遞補的報考人員參加資格復審。資格復審及遞補后達不到3∶1面試開考比例的,以實際人數確定進入面試范圍人員;
2.資格復審將重點審核報考人員所填報的信息是否真實準確;凡所填報信息與所持證件不符,不符合報考條件,弄虛作假,以及其他不允許報考情形的,一律取消面試資格。因個人錯填民族信息導致加分的,及時予以糾正,視情節輕重取消聘用資格;未享受加分的,后果自負;
3.報考人員須對提交材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負責,因提供材料不真實、不完整、不準確影響聘用的,由報考人員自行負責;
4.報考人員提交的資格復審材料及資格復審的結果,由招聘單位留存備查。
在資格復審過程中有疑問的,請在工作日撥打0475-8310375、8313282咨詢。
五、面試要求
面試時間、地點等具體事宜另行公告,請考生隨時關注報名網站發布的面試公告。
其他未盡事宜按《內蒙古自治區2026年度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規定執行。
附件1:資格復審時間及地點安排表
附件2:考生誠信承諾書
附件3:2026年應屆畢業生學歷、學位及專業證明
附件4:所在單位同意報考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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